廣西加強人員密集場所經營性自建房管控
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人員密集場所經營性自建房安全風險管控的通知》,明確對自治區范圍內10人及以上人員密集場所經營性自建房加強安全風險管控,逐步消除安全隱患。
據了解,三大類情況的自建房是重點管控對象,具體包括:一是未能按規定提供有效的建設工程質量竣工驗收意見書和消防驗收合格意見的實施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階段教育(不含技工院校)、高等教育等國民體系教育的學校(幼兒園)、托幼一體化機構,以及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賓館、酒店、養老機構等使用自建房開辦的經營場所;二是將原為居住功能的城鄉居民自建房變為涉及10人及以上的經營性人員密集場所且不能提供有效技術文件的其他非學科類培訓教室、影院、具有娛樂功能的餐館等;三是擅自拆改房屋主體承重結構或其他原因導致樓(屋)面梁板出現明顯開裂、變形等以上情況涉及10人及以上的改擴建經營性自建房。自治區明確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立即督促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停止經營并采取相關管控措施,依法下發停業通知書,限制其經營行為,待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委托專業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鑒定合格后,方可恢復營業。
同時,自治區對城中村、安置區、學校醫院周邊、工業園區周邊、集貿市場等重點區域涉及公共安全的經營性自建房,以及民宿、農家樂、酒吧等其他涉及10人及以上的經營性人員密集場所,強化重點風險隱患排查和管控,該停止經營的要責令停止經營并及時按照相關要求進行處置。
相關負責人表示,自治區明確各地、各經營行業主管部門要對自建房摸底排查情況進行全面查漏補缺,對未獲得經營許可但事實上已從事經營活動的自建房,先按照經營性自建房錄入廣西城鄉自建房信息歸集平臺,并根據經營類型和人員密集程度,依照相關規定切實加強管控,防范安全事故。
摘自 《中國建設報》 2022.08.16